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
内容 类型 | 排放源(编号) | 污染物 名称 | 处理前 | 处理后 | |||
产生浓度 | 产生量 | 排放浓度 | 排放量 | ||||
大 气 污染 物 | 营 运 期 | 食堂 | 油烟废气 | 2.55mg/m3 | 5.1g/h | 1.02mg/m3 | 2.04g/h |
锅炉废气 (8000m3/h) | SO2 | 33.75mg/m3 | 0.27kg/h | 33.75mg/m3 | 0.27kg/h | ||
NOx | 102.5mg/m3 | 0.82kg/h | 102.5mg/m3 | 0.82kg/h | |||
烟尘 | 50mg/m3 | 0.4kg/h | 0.5mg/m3 | 0.004kg/h | |||
汞 | 1.12×10-3 mg/m3 | 8.98×10-6 kg/h | 1.12×10-3 mg/m3 | 8.98×10-6 kg/h | |||
制粉工序 | 粉尘 | 4.44mg/m3 | 13.3g/h | 0.044mg/m3 | 0.133g/h | ||
水 污染 物 | 营 运 期
| 香菇清洗废水、生产设备冲洗废水(16m3/d) | COD | 1200mg/L | 19.2kg/d | 39.2mg/L | 0.627kg/d |
NH3-N | 35mg/L | 0.56kg/d | 4.4mg/L | 0.070kg/d | |||
SS | 300mg/L | 4.8kg/d | 8.8mg/L | 0.140kg/d | |||
车间冲洗废水、生活污水(6.35m3/d) | COD | 250mg/L | 1.59kg/d | 39.2mg/L | 0.249kg/d | ||
NH3-N | 15.1mg/L | 0.096kg/d | 4.4mg/L | 0.028kg/d | |||
SS | 154mg/L | 0.978kg/d | 8.8mg/L | 0.056kg/d | |||
纯水制备废水(4.92m3/d) | 清洁下水,可用于厂区硬化场地洒水降尘或直接排放 | ||||||
锅炉房废水(6.96m3/d) | |||||||
固 体 废 物 | 营 运 期 | 生活垃圾 | 7.95t/a | 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外运处置 | |||
残次品 | 10t/a | 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外运处置 | |||||
废包装材料 | 150kg/a | 售至废品收购站回收利用 | |||||
废反渗透膜 | 2.5kg/a | 经收集后由生产厂家回收利用 | |||||
炉渣 | 192t/a | 收集后送至附近砖厂用于制砖 | |||||
除尘器 | 0.95t/a | ||||||
化粪池污泥 | 0.86t/a | 由环卫部门定期清掏外运处置 | |||||
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污泥 | 35.1t/a | ||||||
危险废物 | 营运期 | 废离子交换树脂 | 70kg/a | 设置专用危废暂存场所(三防措施)、专用贮存容器、危废标识;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 |||
树脂再生废弃物 | 30kg/a | ||||||
噪 声 | 营运期 | 主要来源于生产机械设备、锅炉鼓(引)风机和给排水泵等,噪声源强度65~95dB;设备采用减震、隔声、消声等措施降噪,合理布局平面布置。 | |||||
主要生态影响: 本项目建成后绿化面积为 19038m2,可以有效的补偿项目建设对地表植被的破坏,对区域生态环境影响不大。 |
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环境影响简要分析 本项目土建工程已结束,仅需配套部分环保设施,建设过程在存在的环境影响较小,不做分析。 | ||||||||||||||||||||||||||||||||||||||||||||||||||||||||||||||||||||||||||||||||||||||||||||||||||||||||||||||||||||||||||||||||||||||||||||||||||||||||||||||||||||||||||||||||||||||||||||||||||||||||||||||||||||||||||||||||||||||||||||||||||||||||||||||||||||||||||||||||||||||||||||||||||||||||||||||||||||||||||||||||||||||||||||||||||||||||||||||||||||||||||||||||||||||||||||||||||||||||||||||
变更后环境影响分析 由于原环评各项污染物与本次不一致,且变化较大,本次仅针对变更后的主要环境影响进行分析。 1、水环境影响分析 由上述工程分析可知,项目变更后产生的废水主要为香菇清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车间冲洗水、职工生活污水、纯水制备废水及锅炉排污水。 (1)生活污水 项目变更后生活污水产生量为2.19m³/d,657.6m3/a。生活污水的水质情况为:COD 380mg/L,0.25t/a;BOD 260mg/L,0.17t/a ;NH3-N 30mg/L,0.020t/a;SS 280mg/L,0.18t/a。考虑到员工食堂会产生少量餐饮废水,故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0.03m3)隔油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化粪池进行处理,再经厂区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放。 (2)香菇清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 项目香菇清洗(含刷洗)用水量为0.75m3/h(18m3/d、5400m3/a),废水排放系数以0.8计,则清洗废水产生量0.6m3/h(14.4m3/d、4320m3/a),该废水水质情况为:COD1200mg/L、5.18t/a;NH3-N35mg/L、0.151t/a;SS300 mg/L、1.304t/a;色度150倍。项目设备清洗废水量为1.6m3/d、480m3/a,清洗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产生浓度为COD 1200mg/L,NH3-N35mg/L,SS300mg/L,色度为80倍,则COD 、NH3-N、SS产生量分别为0.576t/a、0.017t/a、0.144t/a。项目香菇清洗废水和设备清洗废水进入厂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排放。 (3)车间冲洗废水 项目车间冲洗废水产生量为20.8m3/次、4.16m3/d、1248m3/a。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COD、NH3-N、SS等,各污染物产生浓度分别:250mg/L、8mg/L、200mg/L,产生量为0.31t/a、0.010t/a、0.25t/a。车间冲洗废水进入化粪池与生活污水一并处理。 (4)纯水制备废水、锅炉房废水 项目纯水制备废水包括反冲洗废水和纯水制备浓水,纯水设备反冲洗水排放量为1.4m3/次,年排放量42m3(0.14m3/d),清洗水中污染物主要为SS,浓度为50mg/L;纯水制备浓水排放量为4.78m3/d、1434m3/a,水中污染物主要为COD、SS,浓度分别为:COD 20mg/L,SS 30mg/L。纯水制备废水产生量为4.92m3/d、1476m3/a,此部分废水属清净下水,可用于厂区硬化场地洒水降尘或直接排放。 锅炉房废水由软化废水和锅炉排污废水组成,产生量为0.87m3/h、6.96m3/d(2088m3/a),废水中除盐度较高外无其他污染物,属于清净下水,可经厂区废水总排口直接排放。 本项目香菇清洗废水、设备冲洗废水、车间冲洗废水及生活污水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经混合后综合废水产生量为22.35m3/d(6705m3/a),综合废水水质为COD:930mg/L,NH3-N:29.3mg/L,SS:258.5mg/L,色度:84;近期经厂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并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后,经厂区污水管网总排口,排入五眼泉河,远期待管网接通由污水管网进入西峡县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后排入老鹳河。 根据综合废水水量、水质特点及排放要求,建设一座50m3/d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格栅+调节池 +水解酸化池+好氧曝气+絮凝沉淀池+砂滤),污水处理设施各环节处理效率见下表。 表14 污水处理系统各工序污染物处理效果一览表
由上表可知,项目综合废水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出水水质情况为COD:39.2mg/L,NH3-N 4.4mg/L,SS:8.8mg/L,色度:26.9,能够满足《城镇污水 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该部分废水经经污水设施处理后,预计对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本项目运营期各废水均得到合理利用或有效处置,对周围地表水体影响不大。 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变更后废气主要为锅炉废气、食堂油烟废气及制粉粉尘。 (1)油烟废气 经计算,该食堂油烟量平均为5.1g/h,经食堂配套安装的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风量为2000m3/h),油烟产生浓度为2.55mg/m3。油烟净化设施处理效率按60%计,则本项目油烟排放量为2.04g/h,排放浓度为1.02mg/m3,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的相关标准要求,处理后废气通过内置烟道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较小,治理措施可行。另根据《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要求,该食堂建设及运营期间还应达到下述要求:a. 油烟必须经专用排气筒集中排放,排气筒出口段的长度至少应有4.5倍直径(或当量直径)的平直管段;b. 排气筒位置、出口朝向应避开易受影响的建筑物,高度应高于周围建筑物。 (2)制粉粉尘 项目制粉过程中喷雾干燥工艺将产生一定的粉尘,经计算粉尘产生量为32kg/a,该经干燥塔顶部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排放量为0.133g/h,排放浓度为0.044 mg/m3,排放浓度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项目周边200m范围内较高建筑物为项目办公楼(6层,高度约为18m),排气筒高度设置为23m,满足排气筒应高出周围200m范围内最高建筑5m的要求。 项目制粉粉尘产生量较小,经上述措施处理后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锅炉废气 ①锅炉废气产排情况 本项目蒸汽锅炉年累计运行时间为300d,每天工作8h,所需生物质燃料量为1920t/a。锅炉废气中SO2的产生量为0.27kg/h,产生浓度为33.75mg/m3;颗粒物产生量为0.4kg/h,产生浓度为50mg/m3;NOx的产生量为0.82kg/h,产生浓度为102.5mg/m3;汞产生量8.98mg/h,产生浓度为1.12×10-3mg/m3。为响应国家总量控制要求,评价建议采用袋式除尘器对锅炉废气进行处理,袋式除尘器除尘效率以99%计。 锅炉废气中污染物排放情况如下表:
表15 锅炉废气污染物排放及治理情况表
锅炉废气经上述防治措施处理后各污染物均达标排放,预计对周围环境及敏感点影响不大。锅炉废气引至锅炉房顶排放,设置烟囱高度35m高(烟囱高度参照燃煤锅炉4~<10t/h烟囱最低允许高度),项目周边200m范围内较高建筑物为项目办公楼(6层,高度约为18m),满足烟囱应高出周围200m范围内最高建筑3m的要求。 ②锅炉废气环境影响预测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采用估算模式计算项目各污染物的最大影响程度和最远影响范围。 a. 评价区范围 以本项目厂区为中心,边长为5km的矩形。 b. 评价因子及评价标准 根据项目污染特征和当地大气环境质量状况,选取评价因子为TSP、SO2及NOx。 表16 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标准 单位:mg/m3
c. 计算点确定 根据项目特点和环境敏感点分布情况,确定大气评价计算点见表17。
表17 项目计算点情况一览表
d.污染源及预测参数情况 项目锅炉废气采用袋式除尘器除尘,并增加1个35m排气筒,经排气筒等效后,本项目有组织排放源污染物排放情况见表18。 表18 项目大气污染源有组织排放情况
注:除尘设施事故停运作为事故工况。事故工况时,除尘设施除尘除效率以0计。 e.预测内容 正常工况和事故工况下,废气中TSP、SO2最大地面浓度及其位置; 锅炉运行过程中,废气中TSP、SO2、NOx排放(小时浓度)对关心点的影响. f.预测方法 利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08)推荐模式中的估算模式,以锅炉烟囱为原点,以东西向为X轴,以南北向为Y轴,项目评价区域为预测范围。 g.预测结果 根据计算,项目有组织排放源污染排放情况: 烟粉尘、SO2最大地面浓度及位置见表19。 表19 项目废气中TSP、SO2、NOx最大地面浓度情况一览表 浓度单位:mg/m3
锅炉运行过程中,废气中TSP、SO2、NOx排放(小时浓度)对关心点的影响见 表20。 表20 锅炉运行项目废气中TSP、SO2对关心点影响 浓度单位:mg/m3
h.环境空气影响预测结论 正常工况下,项目锅炉废气颗粒物、SO2、NOx最大落地在距离排气筒240m处,均不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值的10%。 除尘系统正常工况下,锅炉废气中TSP(小时浓度)对后董家营村的浓度贡献值为2.075E-5mg/m3,对上杜营村的浓度贡献值为5.952E-5mg/m3,对三里湾村的浓度贡献值为5.812E-5g/m3。因此,在正常工况下项目废气中颗粒物对关心点后董家营、上杜营、三里湾的贡献值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的要求。事故工况下,项目锅炉废气中TSP(小时浓度)对后董家营村的浓度贡献值为0.002075mg/m3,对上杜营村的浓度贡献值为0.005952mg/m3,对三里湾村的浓度贡献值为0.005813g/m3,,在事故工况下,项目废气中TSP造成的最大地面浓度对关心点董家营、上杜营、三里湾的贡献值也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的要求 锅炉运行过程中,锅炉废气中SO2、NOx(小时浓度)对董家营村的浓度贡献值分别为0.001401mg/m3和0.004254mg/m3,分别占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0.28%、1.70%;锅炉废气中SO2、NOx(小时浓度)对上杜营村的浓度贡献值分别为0.005094mg/m3和0.01528mg/m3,分别占标准的1.02%、6.11%;锅炉废气中SO2、NOx(小时浓度)对张岗村的浓度贡献值分别为0.004018mg/m3和0.0122mg/m3,分别占标准的0.80%、4.88%;锅炉废气中SO2、NOx(小时浓度)对三里湾村的浓度贡献值分别为0.003924mg/m3和0.01192mg/m3,分别占标准的0.78%、4.77%。故在锅炉运行过程中下,废气中SO2、NOx对关心点董家营、上杜营、三里湾的贡献值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 综上所述,项目运行后,在锅炉废气对关心点浓度贡献值不大,区域环境空气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的要求。 项目锅炉废气中主要污染物为烟尘、SO2和NOx,其中SO2和NOx属于总量控制类污染物。锅炉废气变更后产生的总量控制指标为:SO2 :0.65t/a,NOx:0.82t/a。 3、噪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工程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机械设备、锅炉鼓(引)风机和水泵等。按产生机理主要分为机械噪声、空气动力噪声,噪声源强约65~95dB(A)。评价建议采取以下措施降噪: ①首先从设备选型入手,即声源上控制噪声。设备选型是噪声控制的重要环节,在设备招标中应要求设备制造厂家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噪措施,如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必要的消声、隔声措施,以达到降低设备噪声水平的目的。 ②给水泵房、锅炉房均采用隔声厂房封闭,室外1m处声压级可控制在60dB(A)。 ③所有转动机械设备安装时采取防振、减振、隔振等措施,加装减振固定装置,减轻振动引起的噪声,并对生产车间密闭或加装隔音门窗隔声。 ④对噪声值严重超标设备,如鼓风机进口、锅炉排气口装设消音器。对高噪声设备由设备厂家提供配套的隔音罩。 ⑤尽量使烟风管道布置合理,使介质流动畅通,减少空气动力噪声。汽水管道设计做到合理布置,流道顺畅,并考虑防振措施。合理选择各支吊架型式并合理布置,降低气流和振动噪声。 ⑥优化总平面布置,将高噪声设备尽量布置在远离厂界位置。加强厂区及厂界处的绿化,以提高对声波的吸收,减少反射。 采取了上述措施后,各排放点噪声源强可降低10~20分贝,降噪效果明显。项目噪声产生情况及治理后噪声值见下表。
表21 主要高噪设备车间内外噪声值一览表
(1)预测模式 根据拟建项目设备声源特征和声学环境的特点,视设备声源为点源,声场为半自由声场,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选用无指向性声源几何发散衰减预测模式预测厂界噪声。 ①点声源预测模式 LA(r)= LWA - 20lg(r) 式中:A(r)——距噪声源r m处预测点的A声级,dB(A); LWA ——点声源的A声级,dB(A); r ——点声源至预测点的距离(m)。 ②多声源叠加模式
式中:L0——叠加后总声压级,dB(A); n —— 声源级数; Li——各声源对某点的声压值,dB(A)。 (2)评价点的选取 本次评价选取项目四周厂界外1m,共4个点位。 (3)噪声影响预测结果 经预测,项目高噪设备贡献值结果见下表。
表22 厂界运营期各评价点噪声环境影响预测结果一览表
项目固定噪声源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处理后,再采用距离衰减、植物吸收、合理布局,预计厂界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区排放标准的要求,因此本评价认为落实上述治理措施后,项目运营期噪声对周围环境敏感点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原料残次品、废包装材料(包装袋)、锅炉炉渣及锅炉除尘器收集到的粉尘、化粪池及污水处理设施污泥等。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项目原料挑拣产生的残次品约为10t/a,废包装材料产生量约为150kg/a,残次品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外运处置,废包装材料经收集后全部售给废品收购站回收利用;废反渗透膜产生量约2.5kg/a,经收集后由生产厂家回收利用;项目锅炉房炉渣产生量为192t/a,锅炉除尘器收集到的粉尘量约为0.95t/a,炉渣、粉尘经收集后送至附近砖厂用于制砖;项目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26.5kg/d、7.95t/a,经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外运处理;项目化粪池污泥产生量约为0.86t/a,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量量约为35.1t/a,由环卫部门吸污车定期清掏外运。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经采取上述措施后可得到妥处置,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本项目危险废物主要为废离子交换树脂、树脂再生废弃物,均产生于锅炉软水制备过程。 废离子交换树脂产生量约70kg/a;树脂再生废弃物产生量约30kg/a。评价要求项目建设单位应及时将生产过程产生的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南阳市危险废物处置中心等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危险废物在未处理期间,应统一收集,专人管理,集中贮存,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项目相关要求设的危废暂存间及专门容器,并设警示标志;危险废物暂存间应当采取防雨、防渗、防漏措施,并与一般工业固废分开存放;危险废物的转移和运输应按《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的规定报批危险废物转移计划,填写好转运联单,完善转运手续。同时,企业应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记录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和转运情况。 6、总量指标分析 本工程纯水制备废水、锅炉房废水属清净下水直接排放,近期香菇清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车间冲洗废水及生活污水近期经厂区一体化污水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放,污水处理工艺为“格栅+调节池+水解酸化+好氧曝气+絮凝沉淀池 +砂滤池”,出水水质COD:39.2mg/L,NH3-N 4.4mg/L,SS:8.8mg/L,色度:26.9,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远期待管网接通后由污水管网进入西峡县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后排入老鹳河。 项目燃气锅炉废气中烟尘排放浓度为0.5mg/m3,S。O2排放浓度为33.75mg/m3,NOx排放浓度为102.5mg/m3,均能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相应标准,而后通过35m高烟囱排放。 根据上述分析,结合国家对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及项目排放特征污染物,评价提出总量建议指标如下: 废水:COD≤0.33/a,NH3-N≤0.033t/a(按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核算);废气:SO2 :0.65t/a,NOx:0.82t/a。 7、环保措施及投资 根据污染防治措施评价分析结果,本项目必须落实的污染治理措施及投资见表23。 表23 环保投资估算表
本项目污染治理措施投资为245万元,占总投资3457.6万元的7.09%。 |
建设项目变更后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
内容 类型 | 排放源 (编号) | 污染物名称 | 防治措施 | 预期治理效果 | |
大 气 污染 物 | 营运期 | 锅炉 | 烟尘、 SO2、NOx | 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35m高烟囱高空排放 | 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及豫环办函【2014】115号关于生物质燃料使用有关问题的复函相关要求 |
食堂 | 油烟废气 | 安装国家认证的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引至食堂楼顶排放 | 能够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表2中小型标准的要求,对环境空气影响不大 | ||
制粉 | 粉尘 | 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23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 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 ||
水 污染 物 | 营运期 | 生活污水、车间冲洗废水、 | COD、 NH3-N、SS等 | 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车间冲洗废水一起进入化粪池处理,再经厂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放 | 均能得到合理利用或有效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
香菇清洗废水、设备冲洗费事 | COD、NH3-N等 | 经厂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放,远期进入西峡县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后排入老鹳河 | |||
水净化车间废水、锅炉房废水 | 清净下水用于厂区硬化场地洒水降尘或直接排放 | 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
固 体废 物 | 营运期 | 残次品 | 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外运处置 | 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 |
废包装材料 | 售至废品收购站回收利用 | ||||
废反渗透膜 | 经收集后由生产厂家回收利用 | ||||
生活垃圾 | 分类收集,有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 ||||
炉渣、粉尘 | 收集后送至附近砖厂用于制砖 | ||||
污泥 | 由环卫部门定期清掏外运处置 | ||||
危险废物 | 营运期 | 废离子交换树脂 | 设置专用危废暂存场所(三防措施)、专用贮存容器、危废标识;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 能够得到合理、有效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 |
树脂再生废弃物 | |||||
噪 声 | 营 运 期 | 生产机械设备、锅炉鼓(引)风机和水泵等,噪声源强65~95dB | 设备采用减震、隔声、消声等措施降噪,合理布局平面布置 | 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 48-2008)表1中2类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 |
主要生态影响: 本项目建成后辅以大面积绿化,可以有效的补偿项目建设对地表植被的破坏,不会产生明显生态影响。 |
结论与建议
1 评价结论 根据南阳市环境保护局2015年9月15日下发的《关于对西峡县华洋食品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香菇制品生产线建设项目试生产申请不予批复的意见》(见附件4)可知,项目部分建设内容与原环评及其批复不一致,要求建设单位对项目变更内容办理相关环评手续。本次变更项目仅与原环评中用地、构筑物的建设和污水一体化处理设施工艺及规模保持一致,其他内容均发生改变,本环评报告对项目实际生产过程中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进行分析。 1.1 产业政策符合性 本项目属于蔬菜加工项目,经比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该项目属于第一类鼓励类“一、农林业”中第32条“农林牧渔产品储运、保鲜、加工与综合利用”,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1.2 项目选址可行性结论 项目变更后选址不发生改变,根据西峡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办公室出具的证明可知,项目符合西峡县产业集聚区产业规划,同意入驻西峡县产业集聚区食品工业园。 1.3 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论 (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项目区环境空气质量较好,可以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按照《南阳市地面水环境功能区划报告》,五眼泉河评价河段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体,五眼泉河为老灌河支流,最终汇入老灌河,目前水质现状较好,可以满足功能区划《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为Ⅲ类标准要求。 (3)声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所在区域无重大工业噪声源,声环境质量现状较好,可以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 (4)地下水质量现状 项目区域地下水质量现状良好,能够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 标准。 1.4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废气 项目燃气锅炉废气中烟尘排放浓度为0.5mg/m3,SO2排放浓度为33.75mg/m3,NOx排放浓度为102.5mg/m3,均能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相应标准,而后通过35m高烟囱排放。 项目食堂油烟产生量为5.1g/h,产生浓度为2.55mg/m3,经净化效率不小于60%的油烟净化器净化处理后的浓度为1.02mg/m3,再由排气筒引至食堂楼顶高空排放,排放浓度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的相关标准要求,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较小,治理措施可行。另根据《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要求,该食堂建设及运营期间还应达到下述要求:a. 油烟必须经专用排气筒集中排放,排气筒出口段的长度至少应有4.5倍直径(或当量直径)的平直管段;b. 排气筒位置、出口朝向应避开易受影响的建筑物,高度应高于周围建筑物。 制粉粉尘经干燥塔顶部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23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项目变更后产生的废水主要为香菇清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车间冲洗水、职工生活污水、纯水制备废水及锅炉排污水。 项目变更后生活污水产生量为2.19m³/d,657.6m3/a,考虑到员工食堂会产生少量餐饮废水,故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0.03m3)隔油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化粪池进行处理,再进行深度处理。 香菇清洗废水量为18m3/d、5400m3/a,设备清洗废水量为1.6m3/d、480m3/a,香菇清洗废水和设备清洗废水进入厂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 车间冲洗废水量为20.8m3/次、4.16m3/d、1248m3/a,进入化粪池与生活污水一并处理。 纯水制备废水产生量为4.92m3/d、1476m3/a,此部分废水属清净下水,可用于厂区硬化场地洒水降尘或直接排放。锅炉房废水由软化废水和锅炉排污废水组成,产生量为0.87m3/h、6.96m3/d(2088m3/a),废水中除盐度较高外无其他污染物,属于清净下水,可直接排放。 由于项目区域污水管网未与西峡县污水处理厂接通,故建议项目废水近期经厂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并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后,经厂区污水管网总排口,排入五眼泉河;远期待管网接通后由污水管网进入西峡县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后排入老鹳河。 本项目变更后各废水均得到合理利用或有效处置,对周围地表水体影响不大。 (3) 噪声 本工程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机械设备、锅炉鼓(引)风机和水泵,经采取隔声、减震后,声源强度65~95dB,设备采用减震、隔声、消声等措施降噪,合理布局平面布置。厂界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相关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 固废 项目原料挑拣产生的残次品约为10t/a,废包装材料产生量约为150kg/a,残次品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外运处置,废包装材料经收集后全部售给废品收购站回收利用;废反渗透膜产生量约2.5kg/a,经收集后由生产厂家回收利用;项目锅炉房炉渣产生量为192t/a,锅炉除尘器收集到的粉尘量约为0.95t/a,炉渣、粉尘经收集后送至附近砖厂用于制砖;项目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7.95t/a,经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外运处理;项目化粪池污泥产生量约为0.86t/a,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量量约为35.1t/a,由环卫部门吸污车定期清掏外运。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经采取上述措施后可得到妥处置,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5)危险废物 本评价要求项目建设单位应及时将生产过程产生的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南阳市危险废物处置中心等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危险废物在未处理期间,应统一收集,专人管理,集中贮存,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项目相关要求设的危废暂存间及专门容器,并设警示标志;危险废物暂存间应当采取防雨、防渗、防漏措施,并与一般工业固废分开存放;危险废物的转移和运输应按《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的规定报批危险废物转移计划,填写好转运联单,完善转运手续。同时,企业应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记录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和转运情况。 经采取以上措施后,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1.5总量控制指标 本工程纯水制备废水、锅炉房废水属清净下水直接排放,近期香菇清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车间冲洗废水及生活污水近期经厂区一体化污水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放,污水处理工艺为“格栅+调节池+水解酸化+好氧曝气+絮凝沉淀池 +砂滤池”,出水水质COD:39.2mg/L,NH3-N 4.4mg/L,SS:8.8mg/L,色度:26.9,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远期待管网接通后由污水管网进入西峡县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后排入老鹳河。 项目燃气锅炉废气中烟尘排放浓度为0.5mg/m3,SO2排放浓度为33.75mg/m3,NOx排放浓度为102.5mg/m3,均能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相应标准,而后通过35m高烟囱排放。 根据上述分析,结合国家对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及项目排放特征污染物,评价提出总量建议指标如下: 废水:COD≤0.33t/a,NH3-N≤0.033t/a(按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核算);废气:SO2 :0.65t/a,NOx:0.82t/a。 1.6 总结论 综上所述,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西峡县产业集聚区产业规划;项目平面布局合理,与周边环境关系相协调;项目建成后,周围交通便利,供水、供电、排水、道路交通等市政设施齐全;在落实环评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对周围的环境影响较小。因此,项目选址合理、可行。 2 建议 (1)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的要求,并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产。 (2)本工程完成后,项目方应做好区域的绿化工作,加强厂区及厂界的绿化美化工作,尽快恢复施工期对当地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 (3)严格落实评价提出的污染物治理措施,将项目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 (4)建设单位要加强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制定必要的规章制度,实现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做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统一。 3 环保验收一览表 表24 项目“三同时”验收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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